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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第四节
小红说想多读点书时,眼里那点亮闪闪的光,像根细针似的扎在我心上。我忽然就想起自己那半截子高中生涯——红本本上印着“高中毕业”,可正经坐在教室里听数理化的日子,加起来未必够三个月。大半时间都在学工学农,要么就是扛着木枪在操场上正步走,如今回想起来,脑子里除了“农业学大寨”的口号,剩下的全是田埂上的泥和工厂车间里的机油味。
“是该充充电了。”我跟自己说。没过几天就报了夜校,语文、英语、写作,一星期三个晚上,哪个都舍不得落。班主任是个戴老花镜的老先生,第一次点名时念到我名字,抬头看了我一眼:“哦,厂里来的?不容易,好好学。”我当时坐得笔直,心里那点劲头,比当年第一次领到工资时还足。
英语班的同桌是个姑娘,姓林,叫林婉,在第一医院当药剂师。第一次见她就觉得,她身上那股干净劲儿,跟我们厂里的女工完全不一样。白衬衫总是熨得笔挺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细白的手腕,鼻梁上架着副细框眼镜,看书时会微微蹙眉,睫毛在镜片后投下一小片阴影。她不像别的女学员那样爱扎堆说笑,下了课要么低头整理笔记,要么就抱着书本安安静静地走,像株不声不响的兰草。
我们同桌坐了半年,说过的话加起来恐怕超不过五十句。我不是故意疏远,是真怕跟姑娘打交道。厂里的仓库主管王哥也在这个班,就坐在我后排,总趁课间戳我后背:“你跟你那同桌,是庙里的泥菩萨吗?半年了没见你们说过话。”我头也不回地翻着英语课本:“怕说错话,累得慌。”王哥在后面嗤笑一声,我却没说谎——对着林婉那样的姑娘,我总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都没处搁,生怕哪句话糙了,哪举动鲁莽了,招人嫌弃。
那天出事前,我正为了一个英语从句熬得脑袋发涨。下班时走到张家弄口,卖酱鸭的文婶突然拽了拽我的胳膊,声音发颤:“木子,刚才有个男青年,拿把刀,问你在哪儿……好多人看见,都不敢告诉他。”
我心里“咯噔”一下。拿刀找我?我在外头打架是常事,但都是拳头底下见输赢,从没动过家伙,更没跟谁结下这么深的仇。再说我向来嘴严,出去跟人起冲突,从不报家门,更不说自己在哪上班,对方怎么会摸到张家弄来?
“什么样的人?”我压着嗓子问。
“比你矮,留着小胡子,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还穿件花衬衫……”
我脑子里飞快地过了一遍,没印象。管他是谁,找上门来总得见分晓。我没再耽搁,拔腿就往家跑。推开院门时,我娘正在灶台前忙活,见我气喘吁吁的,问了句“咋了”,我含糊应了句“没事”,转身就往房里钻。从床底下摸出两把磨得锃亮的刀,插在腰后,又抓了两对钢球塞进裤袋——这是我打架的老规矩,拳头先招呼,对方有家伙我就抽刀应付,能放倒几个是几个,钢球是最后若打输了逃命时偷袭的。
刚要出门,院门外突然传来喊声:“哥!哥!”是张文君的弟弟三军,这小子才十六岁,却比谁都爱凑热闹。他跑到我跟前,一脸急色:“刚才南门头的‘大公鸡’找你,说你抢了他女朋友,让你晚上八点去铁路公房大门外等着!”
铁路公房?我心里猛地一沉。小红就住在那里。难道……她有男朋友?有男朋友还整天往我这儿跑,跟我扯东扯西,这算什么事?一股火气顺着喉咙就往上涌,烧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。我没跟三军多废话,转身回家扒了两口饭,换了把更长的刀,又揣了两个钢球,心里憋着股狠劲:真要是为了小红,今天这架,也得打出个明白来。这是我自己的事,连平时总跟着我出去“平事”的小毛逼,我也没叫——要是真让小伙伴看见,我为了个有主的姑娘跟人动刀子,那脸可就丢到姥姥家了。
临走前,我又找了个布包,装了满满一包石灰粉——谁知道那大公鸡会带多少人来?多一手准备总是好的。还把一根胳膊粗的铁棍捆在自行车后架上,检查了一遍车链,跨上去时,车把都被我捏得咯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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