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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章 如果你是秦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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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杨慕收拾好碗筷后,就抱着球球进了西屋。

木大郎正埋头写《慕归》,见她进来,淡淡道:“今早生意可好?”

说起这个,杨慕就很开心,眉飞色舞道:“你猜我赚了多少银子?”

木大郎抬眸看了看她开心的样子,心里暗暗叹了口气,道:“四两还是五两?”

自己吃人家的,喝人家的,住人家的,哪里有资格耍脾气?不就是一块蛋糕吗?自己不与她计较就是了。

可是,凭什么偏偏不给他蛋糕?

算了,他是个吃软饭的!

可吃软饭的怎么了?就不配拥有蛋糕吗?

木大郎脑子里各种纠结。

杨慕则是挑眉道:“四两五钱多!”

她大眼睛乌溜溜看着木大郎,期待的意味十分明显。

木大郎鼻尖闻着少女的芳香,看着少女明媚的笑颜,早就把蛋糕的事情忘了。

少女满脸“快夸我”的等待中,终于听到了那句赞扬。

“还不错!”

“哈哈!”

杨慕喜滋滋。

上午看到那位白衣公子的时候,杨慕还觉得白衣公子的长相更精致些,如今看着木大郎才发觉,还是木大郎的脸颊线条硬朗,更有味道。

想吃了他的心思更浓烈了,怎么办?

木大郎不知道杨慕的心思,只是给自己的话本子结了尾,之后指着上面的字,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。

在杨慕看来,这就是一个借用了原主一部分故事的话本子,艺术来源于生活嘛。

书中的女主秦慕原本是护国公府的庶出小姐,后来因为生病去道观养病。

结果那位跟着去的奶母是个见钱眼开又胆大包天的,竟然把小主子卖给了人牙子。

小女孩秦慕被人牙子卖来卖去,最终在一个山村里落脚。

在村子里的遭遇,与原主一样,备受欺凌。

后来秦慕的养母去世之后,她像是换了一个人,一下子变得强硬起来,还分了家。

有一次,在秦慕去县城的时候,结识了一位风流倜傥的公子,这位公子凭借女主身上佩戴的小葫芦,认出并告知了女主她的身份。

女主最终带着养母之子,随着这位公子去了京城,回到护国公府认祖归宗,成为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世家小姐。

木大郎看着杨慕的眼睛,认真问:“若你是秦慕,你会回京吗?”

杨慕想了想,道:“会吧。毕竟京城更加繁华,也更加方便。而且京城有最好的教育,石头三岁了,也该开蒙了。”

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咸鱼生活,谁愿意起早贪黑的讨生活呢?

木大郎古井一般的眸子一亮,心中的石头落了地。

此刻的他还不知道,为何自己要关心这丫头是否回京,更不知道,听到这丫头说出想要回京时候,自己心里为何会莫名的开心。

木大郎深幽眸子看着杨慕,循循善诱道:“你就没有想过,会不会自己的爹娘也像是秦慕一样,是很高的官爵?”

杨慕被木大郎的话刺激,脑子一懵,忽然翻涌起唯一的儿时记忆。

那是一片姹紫嫣红的菊花海。

花海里,有一个秋千架子,上面坐着一个小女孩。

清雅的菊花香里,时不时传来小女童银铃一般的笑声。

“安晴,再高些,再高些!”

……

杨慕努力想要看清那女孩的脸,却因为时间过于久远,实在是想不起来了。

木大郎眼神灼灼的看着杨慕发呆,难道她想起了什么吗?

杨慕缓缓回过神来,看着木大郎的神情,苦笑一下,道:“也许我爹娘是卖花的。”

还是卖·菊花的。

木大郎不着痕迹的吸了口气,那位战神之子只怕第一次被人说是卖花的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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