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六章 呼喝声深沉高亢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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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远听来铿锵有如刀啸。

啸音横扫,战场一阵肃静,至于炮火之声,就连奔腾不休的座狼,都缓下了步伐,不知所错的垫着脚掌,左顾右盼。

这就是古典战争中斩将的作用,没有指挥者,军队瞬间就会失去战意,唯有两条路:或降或逃。

张维古身边扭曲的高温,贪婪的舔舐着空气中的畏惧,逐渐形成一道龙卷,带起地上无数血水,猩红的飓风围绕着张维古,而他放下高举的刀换成了常用的挽刀姿势,闭目不语。

无色无形的火焰自风眼中燃起,初始几息摇摇曳曳只是火苗,忽然如人呼吸一般,一缩一涨,很快点燃了龙卷。

只一眨眼,火焰自下而上将龙卷风燃尽,风势骤停,血水不见,而张维古遍身淡青色火焰熊熊,如熔岩般流动。

深吸了一口气,火焰淡了下去,最后消失吴总,张维古睁开眼,咧开嘴哈哈大笑,这次倒是正常嗓音,没有那刀啸铿锵的劲儿了。

刘德胜站在一旁,眼神中带着深深的羡慕:“恭喜二师兄。”

张维古笑的傻乎乎的:“哈哈哈,同喜同喜,我果然适合练刀,哇哈哈。”

他家传的墨徒,本来是要用枪械的,可是这人没有枪感,练到二阶就死活没进步了,为此不知吃了多少嘲笑,甚至发展到开始讨厌从小陪他长大的枪械了。

如今一朝鱼跃龙门,奠下英雄之基,战力直逼六阶,当然喜不自胜。

正说话间,灰雾自脚下蔓延流淌过去,地面上尸骨消融,露出被踩踏不堪的草皮黄地,踢踏的蹄声传来。

两人对灰雾见怪不怪,都转身看向蹄声来源处:“师傅……”

果然是康王,看似与出战前毫无差别,但是细心的刘德胜发现,康王的披风长了不少,颜色也由鲜红深了些,转成了胭脂红。

别以为胭脂红有个好名儿就挺香&艳的,这个颜色,在中国传统色色卡上还排在血红之下,若无光泽兼且不饱满,便是鲜血刚刚离开生命时,凝结干涸之色。

骨马的变化也不明显,粗壮了一圈自不待言,可是刘德胜一低头,却看见这马蹄子印儿,竟是梅花样的。

康王骑着马摇摇晃晃的从两人身边经过,眼带满意,示意二人跟上:“甚好。”

打到现在这个程度,万兵城已经是全面胜利了,剩下的就是看能收拢多少降兵,同时要进逼祖宾的领地:可以说除了德萨把守的边关亚巴特之外,其他城池一鼓可下。

只不过……收拢降兵,这对国防军可是个新鲜事,因为地球人还没有接受过成建制的投降呢。

异界这些居民,无论是流民、荒民、部落还是败军,都只向英雄投降。

这英雄,就必须是受到神秘认可的,地球人受到异界人认可的职业者不少,但是受到神秘认可,就职英雄的,这么多年了一个都没有。

全世界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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