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 喜欢[1/4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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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有别,是一个很古老的词汇。

但是在观念保守的人心目中,就是这个样子的。

叶默背着莫小蝶爬山,如果是男女朋友关系,没人觉得奇怪,最多认为他们在撒狗粮。

可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关系,这样做,那确实显得过于亲密了一点。

叶默都背了莫小蝶几次,现在却说和这个女孩子只是朋友关系,让他爸怒了起来。

在他爸看来,这就是渣男的表现。

叶默有一些懵逼了,很无辜的说道:“可是,可是这是姐让我来背的啊……我以为可以的……她也没有拒绝啊……”

叶父气呼呼的说道:“人家姑娘要是把你当做了男朋友,自然不会拒绝,不然怎么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?要不你试试去大街上找一个女的说要背她一程,看她会不会大耳光子抽你?”

叶默脑海里闪过出席品牌宣传的活动时,那疯了一样找自己要签名的女粉丝,不是很能想象得出来他爸所描述的那个画面。

他觉得自己提出这个要求,那些女孩子应该会激动得晕过去吧。

不过现在不是争辩这个的时候,只是解释:

“她也只是把我当做朋友,没有把我当做男朋友,都没跟我谈过这方面的事情……”

这话说出来,他父母都叹息,感觉自己儿子没救了。

“你真的没有感觉到小蝶喜欢你吗?”叶母问道。

叶默摇了摇头,然后又说道:“就是把我当朋友吧,她也难得有几个说得上话的人,不是你们说的那种喜欢。”

“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她喜欢你,你居然说没有,”叶母也不高兴了,“那你觉得怎样才是喜欢你呢?”

叶默又回忆了一下自己见过的同学和队友的爱情故事,说道:“最少……得天天缠着我让我陪她吧?得让我给她送礼物吧?得约我出去看看电影,吃吃饭吧?还有得经常查我的手机,时不时的问我到底喜不喜欢她吧?”

他父母对视一眼,眼神里充满了无奈。

从儿子对情侣关系的描述中,倒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儿子都这么大了还没有谈过女朋友。

从他的视角来看,谈恋爱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,女朋友应该是一个麻烦的源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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