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千一百三十二章 智能无人车辆研究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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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听取了周永辉等人关于这种智能地雷的相关介绍,吴浩他们一行人在周永辉他们的引领性,走出了实验室,乘坐摆渡车,来到了位于这座实验室大概一公里外的一座长条形的白色厂房建筑,这也是一座实验室。不过相比于前面智能地雷的实验室,这座实验室并不高,但是占地规模要比前面那个大的多。

走进这座实验室,吴浩他们彷佛像是进入到了一座高精密生产工厂一样,这也让众人对于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看着众人那好奇的目光,周永辉冲着众人笑着介绍道:“这里就是我们智能无人车辆的一个研究中心,主要从事智能无人车辆的研究工作。”

智能无人车?听到这个众人先是一愣,然后都纷纷疑惑起来。

关于关于智能无人车这项技术,其实并不新鲜,各大厂商,很多研究机构都在争相研究,并且也已经有很多非常不错的智能无人车辆已经进入市场,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。

关于智能无人车,主要分为三大部分,一部分为民用级车辆。这部分民用级车辆,主要分为民用乘坐类车辆,和民用货运车辆,以及民用工程技术车辆三大部分。

其实严格来说,应该算上特种作业车辆。不过这部分车辆的性质很难进行界定,你说它是民用车辆它也算是,但本身呢也属于特种车辆。

民用级乘坐类智能无人车,这是目前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领域。各大厂商都在瞄准这个领域,并推出来了一系列自动驾驶车辆。乘坐类无人车并非是真的无人,这里的无人只得是无人驾驶,也就是汽车厂商们极力宣传的自动驾驶。

自动驾驶从L1到L4级别,目前比较常见的是L2级别自动驾驶,尽管有不少厂商自称他们张望了L4级别自动驾驶,可以不需要司机干预,但是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完善,关于自动驾驶方面的法律也没有制定。所以现在的绝大部分自动驾驶车辆还处于L2级别,当然了,即便是L2级别,现在的L2级自动驾驶要比六七年前的自动驾驶先进太多了。

之前是技术因素,所以只能达到L2自动驾驶,而现在呢是因为法律政策等原因,将自动驾驶的技术局限在L2级别,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。

比如B亚汽与浩宇科技所合作的自动驾驶技术,就已经达到了L4级别。只不过因为这方面的原因,所以将技术操控方式压缩到了L2级别。但它的自动驾驶性能,早就已经超越了同级别L2级别,甚至一些厂商所宣传的L4级别自动驾驶技术。

之所以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迟迟得不到制定完善,主要还是因为自动驾驶车辆事故鉴定方面的争议很大。如果是轻微事故,那走保险什么的倒也无所谓了。可如果是重大事故,尤其是自动驾驶汽车无意间或者出现故障所造成的事故,该怎么划分责任。是划给这辆车的拥有者,乘坐人员呢,还是划归给这辆车的生产制造厂商。

划归给拥有者乘坐人员,他们只是单纯的乘客,并没有干预汽车行驶,所以他们有什么责任。即便是有自然,最多也是一个连带责任,那么事故的主要责任该谁来负?

划归给生产制造厂商,人家只是生产制造单位,凭什么要来承担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相关责任呢。即便是因为车辆自身一些缺陷原因所带来的问题,能追究的也只是一般责任。

也正是因为这样,所以这方面的责任很难进行界定。甚至自动驾驶技术在运用中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,那就是保险公司一般不太愿意接这样的保单,因为风险太大。即便是接纳,保费都非常的高。就像是新能源车辆一样,保费很高,基本上是普通车辆的三四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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