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大宋朝的冤官司[1/2]

果然,搜查的兵丁一番乾坤大挪移之后,摊开手对头目表示王伦确实是无辜的。

他们的判断很正确:无论从哪个角度看,贼人冒着风险到王府作案,肯定不会为了十两银子及几百小钱。而且王伦“骨骼浊笨”,也不是作贼的料。

“兀那书生,你大半夜的为何一个人行走?”

大半夜?王伦看看月色,估摸着也就八、九点钟的样子,这个叫做大半夜?按几天前的生物钟,他这会子精神还抖擞着呢。看来古代人的夜生活就是无趣,黑夜也给了人早睡的本能。

“在下是赶考的秀才,明日便要返乡。想着未曾领略京都的繁华,便趁晚随意走走,不想便被污作贼!”王伦理直气壮地说。他的秀才身份一查便知,晚上出来又不犯法,现在的东京城一片安宁,也没有宵禁。

头目已有九成相信,也知道贼人既走,再想抓着比登天还难。但是王府的人发话,他也不好就此罢手----总得给个说法罢?便慢慢询问道:“方才你可曾看到有贼人出没?”

“有的!”王伦可没有替别人背黑锅的觉悟。他马上把刚才见到的那个人的样子细细地描绘了一遍:猥琐模样、略佝偻的身子、高不足四尺、走路弹跳…

尽管他看得还算清楚,描述得也算条理清晰,可是想到这年代的捕盗水平,他的话也只能起到个“呈堂证供”的作用吧?茫茫人海,到哪里去找这个人?

不想头目一听,马上既惊且喜:“你说的这个人模样可确实?”

“绝无虚妄!”王伦为了摆脱窘境,当然肯定地回答,况且事实确实如此。

“天可怜见,时大盗又到京城了!”

头目高声慨叹了一声。墙头上观望的人离他们不远,他的声音应该是故意说给对方听的。因为说过这话之后,头目一幅如释重负的样子。

王府失窃,上头怪罪下来不是耍的。但是确定这么个事主就好办多了,无非是发海捕文书,“静”候消息而已,但总能给各方一个交待。

见他信了,王伦感觉轻松了许多。误会说开就好,被绑的滋味并不好受。

“官爷,既然事已说清,是否该给小可解绑?”他小心翼翼地问,新老两个王伦的意识在脑里交战,却没有一丝索要“国家赔偿”的意思:不熟律法、陌生地方,这是非之地,还是早离开为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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