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4章 两个广告商的合作的选择[1/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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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议论个不停!

丁兆天却微笑说道:“我理解大家的意思!”

停顿一下,说道:“我倒不是说做一个永不带货的声明或者说保证,看心情吧,我现在确实不想卖酒,确实如此!”

弹幕问道:“那其他的产品呢?”

丁兆天说道:“我就要两个广告吧,其他的就不做了,什么也不卖!”

丁兆天没签约任何广告公司,所以,没有任何关系的。

不带货就是不带货。

这家威士忌酒品牌,最终妥协了,答应合作,代言一年,其中包括海报、拍摄以海洋为背景的广告3条,以及船甲板上的广告牌等,为期一年,代言费用是9800万!

接近一个亿!

这,也算是大手笔了!

丁兆天觉得不错,挺满意的,对方也基本满意!

公司的资质方面,丁兆天再三请律师帮忙验证,并签字。

对方的经营资质和产品的质检等情况完全没有问题。

甚至有弹幕观众嘲笑丁兆天过分谨慎了!

丁兆天则说道:“虽然我自己也喝了不少这个品牌的威士忌和朗姆酒,但是,考察清楚,检查一下还是必要的!”

也有人夸丁兆天为老百姓消费者着想!

要不售卖假冒产品,不在网上帮劣质产品打广告,云云。

一切就绪之后,丁兆天和对方签订了合同。

丁兆天的本意是航海要紧,就签一个网络合同即可!

但是,对方的老总,执意要跟丁兆天合影留念,并请丁兆吃饭。

丁兆天知道,人际关系这一关必须给面子,否则办不成事!

比如说,对方老总请代言人吃饭,我丁兆天身为一个拿了接近一个亿的代言费的代言人,总不能拒绝吧?这显然是不给人家面子。

似乎在这里,在这个圈子,面子十分的重要!

当然,也有可能,对方已经预先安排了报道的记者了。

需要拍一个大合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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